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職掌
( 84 年 12 月 12 日)
第11條
本處管理站職掌如左:
一、旅遊服務及解說事項。
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事項。
三、環境衛生之維護及污染防治事項。
四、公共設施之管理及維修事項。
五、觀光資源之保育與特有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維護事項。
六、有關急難之救助事項。
七、其他經管理處指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