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 97 年 05 月 29 日)
第17條
本處業務會報由處長主持,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參 加,每月召開二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