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會議 ( 93 年 09 月 14 日)
第22條
本局局務會議由局長主持,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 各組室主管及專門委員出席。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