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職掌 ( 93 年 09 月 14 日)
第6條
技術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規劃科: (一) 公路工程計畫之擬訂、審核及協調事項。 (二) 公路工程規劃設計資料之調查、蒐集及分析事項。 (三) 公路工程設計原則之編 (修) 訂事項。 (四) 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審核及成果彙報事項。 (五) 公路工程環境影響評估事項。 (六) 其他交辦事項。

二、設計科: (一) 結構 (含隧道) 工程設計原則之擬訂事項。 (二) 結構 (含隧道) 工程之設計及審核事項。 (三) 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審核事項。 (四) 本局建管範圍內建築執照、室內裝修許可核發事項及公共安全查核 事項。 (五) 建築水電及公路照明工程之設計及審核事項。 (六) 公路工程防音牆之規劃、設計事項。 (七) 其他交辦事項。

三、資訊科: (一) 行政資訊設備規劃、裝置及維護事項。 (二) 電腦機房資料之處理及保管事項。 (三) 行政資訊系統電腦程式之開發、蒐集及整理事項。 (四) 行政資訊系統之整合規劃事項。 (五) 資通安全處理與協調事項。 (六) 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