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事細則  分層負責 ( 93 年 09 月 14 日)
第19條
各層主管對前條逐級授權事項,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 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