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辦事細則  職掌 ( 79 年 12 月 15 日)
第3條
本局設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氣象科技研究中心、秘書室、 會計室、人事室。各組、室、中心掌管事項,依照本局組織條例及實際業 務情況訂定之。各組、室、中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分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