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職掌 ( 88 年 07 月 16 日)
第7條
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職掌如下:

一、本區內國內外航線有關天氣報告、天氣預報、天氣守視及危害飛航氣 象資料之處理及提供事項。

二、國內民航或軍民共用機場天氣觀測、預報、颱 (大) 風警報之發布及 提供事項。

三、航空氣象資料之統計分析及研判事項。

四、國內外航空氣象資料之蒐集及交換事項。

五、飛航諮詢服務有關氣象資料之提供事項。

六、與國內外氣象單位作業之聯繫事項。

七、所屬作業單位及人員之業務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