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職掌 ( 88 年 07 月 16 日)
第5條
臺北區域管制中心職掌如下:

一、臺北飛航情報區 (以下簡稱本區) 內中外軍民航空器之區域管制及有 關近場管制執行事項。

二、中外軍民航空器出入本區之查核管制事項。

三、本區內目視追蹤及守助事項。

四、協調空軍戰管單位共同維護空中安全事項。

五、與各鄰區管制單位作業聯繫事項。

六、所屬人員之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事項。

七、航管案件之初步調查及相關資料提供事項。

八、航管資料統計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