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職掌
( 88 年 07 月 16 日)
第5條
臺北區域管制中心職掌如下:
一、臺北飛航情報區 (以下簡稱本區) 內中外軍民航空器之區域管制及有 關近場管制執行事項。
二、中外軍民航空器出入本區之查核管制事項。
三、本區內目視追蹤及守助事項。
四、協調空軍戰管單位共同維護空中安全事項。
五、與各鄰區管制單位作業聯繫事項。
六、所屬人員之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事項。
七、航管案件之初步調查及相關資料提供事項。
八、航管資料統計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