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職掌 ( 88 年 07 月 16 日)
第3條
本總臺設臺北飛航情報中心、臺北區域管制中心、臺北航空通信中心、臺 北航空氣象中心、資訊管理中心、飛航業務室、航電技術室、供應室、秘 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並得設各近場管制塔臺、裝修區臺及其 所屬各作業臺。各中心、室、塔臺、區臺掌理事項,依照本總臺組織條例 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並得分課、臺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