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職掌 ( 88 年 07 月 16 日)
第13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事項。

二、職員任免、遷調、退休及撫卹事項。

三、職員考績、考成及獎懲事項。

四、新進職員之甄審及分發事項。

五、專門技術訓練以外之訓練進修事項。

六、公保、全民健保、退撫基金及康樂、福利互助辦理事項。

七、職員薪給、各項加給及加值班費之查核事項。

八、職員差假勤惰之辦理與登記事項。

九、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緩召案件之辦理事項。

十、人事資料查核、登記、統計及表報事項。

十一、人事規章之擬訂、修正及建議事項。

十二、人事業務研究發展事項。

十三、人事行政資訊管理業務之推行事項。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