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總則 ( 95 年 03 月 21 日)
第1條
為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各級航空站(以下簡稱各站)符合交通部民用 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規定,並應各站業務需要,提高行政效率,特 訂本細則。

第2條
各站處理業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