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職掌 ( 95 年 03 月 21 日)
第9條
特等、甲等、乙等航空站會計室職掌如下:

一、年度概算、預算、分配預算之籌劃及編擬。

二、年度決算、半年結算之彙核及編製。

三、預算之控制及內部審核之執行。

四、作業支出經費併決算辦理,及購建固定資產補辦預算與預算保留之陳 報。

五、現金、票據、有價證券、銀行存款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物增減保 管、移轉之查核。

六、關係經費負擔或收入一切契約,及大宗動產、不動產之買賣契約,須 經會計人員事前審核。

七、原始憑證之審核、記帳憑證之編製及會計帳冊之登錄結算。

八、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原始憑證之整理保管。

九、採購案件之會核及監辦。

十、職務上應用統計之蒐集登記整理分析編報。

十一、會計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及其他會計人事之擬議事項。

十二、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