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職掌 ( 95 年 03 月 21 日)
第10條
特等、甲等、乙等航空站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

二、職員任免、銓敘、俸給、遷調、獎懲、待遇、退休、退職、資遣及撫 卹之擬辦。

三、職員考績、勤惰、差假之辦理及登記。

四、人員甄補儲訓、進修、觀摩、實習及考察案之辦理。

五、公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員工福利、同仁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之 辦理。

六、人事資料登記、人事統計報表、資歷證明、職員證、服務證及健保卡 之辦理。

七、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緩召案件之核轉。

八、員工出國案件之核轉。

九、人事規章之擬訂及人事室之業務研究發展。

十、人事管理之建議。

十一、銓審互核。

十二、人事行政資訊管理業務之推行。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