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處務規程
( 107 年 02 月 26 日)
第6條
綜合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施政方針、施政計畫釐訂及中、長期計畫研擬。
二、工程、技術類採購之辦理及異議申訴(招標、決標部分)之處理。
三、工程品質系統維護及風險管理推動業務。
四、施工階段品質、職業安全衛生之管理、水保業務之維護、督導、查核 及評鑑業務。
五、建築及水電工程業務之執行、督導。
六、建築管理業務。
七、技術類教育之訓練、技術交流及研究計畫相關業務。
八、運輸、道路及營建專業技術研究發展。
九、工程及管理法制事項之研議。
十、其他有關綜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