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規程  ( 107 年 01 月 23 日)
第1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為辦理公路工程之地質調查、材料規格研訂、材料配比設 計、材料檢試驗、施工品質管理、工程驗收及工程技術研究發展,特設材 料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

第2條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路工程規劃設計之地質調查、結構材料配比設計、檢試驗及品質管 理。

二、公路工程規劃設計之路基土壤調查、路面材料配比設計、檢試驗及品 質管理。

三、路面管理資料基本調查、工程技術與材料之蒐集、推廣、訓練及資訊 管理維護。

四、其他有關公路工程材料性能驗證及相關技術研發 (議)事項。

第3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副所長一人,職務 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第4條
本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第5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