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道路網之長程規劃、研究發展與相關工程設施及交通控制智慧型運 輸系統之規劃。

二、國道新建、拓建、養護工程之設計與預算之編擬及工程發包、施工、 職業安全衛生之管理及技術規範之研訂。

三、國道用地取得之相關地籍調查、測量、估價、協調、拆遷、補償、公 共設施及產權管理。

四、國道之交通管理及行車安全維護。

五、國道通行費之徵收。

六、國道路邊設施之營運管理。

七、國道沿線環境之整理及維護。

八、國道用地、房屋與其他財物之備置、保管、運用及財物處理。

九、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工程。

十、其他有關國道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