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1 年 03 月 15 日)
第7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飛航事故調查法令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擬。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
五、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