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1 年 03 月 15 日)
第6條
調查實驗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航空器飛航事故現場測量、飛航紀錄器解讀及航機性能分析。
二、飛航資訊整合及動畫製作。
三、調查工程技術之研究或專案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事項之推動及管 理。
四、國、內外相關機關(構)委託辦理之飛航紀錄器解讀及分析。
五、其他有關調查之工程技術支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