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  ( 99 年 12 月 07 日)
第4條
本所各職稱之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除人事及主計人員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外,其餘 職稱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