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 103 年 01 月 22 日)
第13條
資訊中心置主任一人,由企劃處副處長兼任,副主任二人,組長三人,應 用系統分析師一人,副工程司一人,幫工程司一人,主任設計師四人,其 中一人由副工程司或幫工程司兼任,程式設計師三人,其中一人由副工程 司或幫工程司兼任,主任作業師五人,電腦作業師五人,電腦作業員五人 ,專員一人,稽查一人,課員二人,業務助理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