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 91 年 01 月 30 日)
第2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 (以下簡稱本處) 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疏濬工程、港域清理、水下勘查、沈船與海底物打撈及海底工程 查驗事項。

二、港埠工程設施工程設計、審核、發包及施工事項。

三、港埠工程設施養護事宜。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

五、過港隧道管理維護等事項。

六、其他有關處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