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組織條例  ( 91 年 01 月 30 日)
第2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 (以下簡稱本廠) 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

一、船舶工程設計、計畫、督導、施工、管制及驗收等事項。

二、車機工程設計、計畫、督導、施工、管制及驗收等事項。

三、承修工程之議價、訂約及招標等事項。

四、勞工安全管理衛生管理等事項。

五、配件管理等事項。

六、其他有關廠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