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 91 年 01 月 30 日)
第5條
本處置秘書一人,課長三人,其中工務、浚港課課長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 司兼任;主任五人,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隊長一人,由正工程司 或副工程司兼任;正工程司四人,副工程司十人,幫工程司十三人,工務 員二十一人,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課員二人,監工員六人,書記一 人,領班一人,事務士六人,操作士二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