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組織條例  ( 91 年 01 月 30 日)
第9條
本處設會計員一人,其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或職 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 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