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組織條例  ( 91 年 01 月 30 日)
第2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 (以下簡稱本分局) 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設施、船舶指泊、信號指揮、船舶檢丈監理、海事評議及港勤船 舶之管理等事項。

二、港埠規劃、港埠營運及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之監理等事項。

三、土木、船機、機具、工程規劃之設計、督導、考核及接受代辦工程等 事項。

四、港區土地之運用發展、經管、使用及出租收益。

五、其他有關航港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