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組織條例  ( 91 年 01 月 30 日)
第6條
本廠置課長二人,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正工程司一人,副工程司 二人,室主任一人,幫工程司四人,工務員二人,課員五人,勞工安全衛 生管理員二人,由工務員或課員以上人員兼任;助理員一人,辦事員一人 ,監工員五人,領班九人,事務士七人,操作士四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