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站設置標準  ( 84 年 10 月 26 日)
第2條
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管理處) 對所轄風景區 ,因區域環境及業務需要,必須分設管理站者,依本標準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