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 91 年 09 月 16 日)
第6條
本處置總工程司、主任秘書、組長、副總工程司、副組長、主任工程司、 專門委員、科長、秘書、正工程司、視察、分析師、副工程司、專員、設 計師、幫工程司、科員、工程員、助理工程員、設計員、辦事員、書記; 其中科長得由相當職務人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