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條例  ( 90 年 06 月 20 日)
第9條
本所為因應港灣技術研究業務需要,得設港灣技術研究中心,置主任一人 ,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並得分科 辦事。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