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條例  ( 90 年 06 月 20 日)
第6條
本所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六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組長六人 ,科長三人,由研究員兼任;研究員六十人至六十八人,職務列薦任第八 職等至第九職等,其中十二人職務得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秘書 二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副研究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 專員六人至八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助理研究員二十五 人至三十三人,科員七人至九人,職務均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至第七職等;辦事員七人至九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書記 三人至五人,職務列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