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 97 年 12 月 17 日)
第4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檔案、庶務、出納、印信、公共關係、法律事 務、工友管理、車輛管理、醫療及不屬其他各組室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