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組織條例  ( 90 年 06 月 20 日)
第8條
第五條至第七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 系說明書,就交通行政、交通技術管理、一般行政管理、公共關係、新聞 行政、員工訓練、編譯、一般工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園藝、人事行 政、會計、統計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