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稽查電臺組織規程  ( 58 年 03 月 03 日)
第3條
稽查電臺之任務如左:

一、稽查部屬各無線電臺之通信工作。

二、稽查各專用無線電臺通信工作。

三、臨時交辦之稽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