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 102 年 09 月 18 日)
第14條
就調解事件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調解委員會之許可,得參加調解程序 ,調解委員會得依職權通知其參加。

前項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經雙方當事人及其本人之同意,得加入為當事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