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  ( 105 年 02 月 22 日)
第3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指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營可發生游離輻 射設備製造者(以下簡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