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  ( 106 年 03 月 14 日)
第7條
申請測定、檢測徵收行政規費之事項及收費基準如下:

一、全身計測,每人次新臺幣八百五十元。

二、輻射安全偵測 (一)醫用直線加速器中子滲(洩)漏檢測,每台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加馬刀照射醫療品質量測,每件新臺幣十萬元。

三、X 光或加馬射線照相檢測,每張底片新臺幣六百元。

四、防護面具及空氣濾器檢測之事項及收費基準依附表三。

五、鈷六十輻射照射、質譜儀分子量測定之事項及收費基準依附表四。

前項第五款技術服務以簽訂一年期以上契約方式辦理者,得就產品之種類 、價位及照射劑量之不同,優惠計價。但其各項計價差額不得逾附表四規 定收費基準之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