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  ( 106 年 03 月 14 日)
第11條
申請各類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最終處置服務,徵收規費及事項收費基 準依附表七。

前條及前項服務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指示本所為之者,免徵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