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 97 年 01 月 11 日)
第23條
保護系統之設計,應能確保於發生意外抽出控制棒等反應度控制系統單一 誤動作時 (不包括控制棒射棒或掉棒) ,仍能符合核子燃料設計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