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103 年 02 月 18 日)
第7條
執行單位以國際合作方式執行科技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其歸屬、管理 及運用,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從其契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