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 103 年 02 月 18 日)
第32條
研審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七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派、聘本會與所屬機關人 員及專家、學者組成,並指派委員一人為召集人。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 得續派、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