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 98 年 04 月 13 日)
第6條
申請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或貯存設施建造執照者,其財務保證說明應載明負 擔設施興建、運轉及除役所需經費來源及財務規劃;申請最終處置設施建 造執照者,其財務保證說明應載明負擔設施興建、運轉、封閉及監管所需 經費來源及財務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