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作業及檢證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 97 年 10 月 23 日)
第6條
檢證機構或經營者於檢證或使用核能同級品零組件,發現有缺失或不適用 之情形時,應於發現後一個月內填具附件一之核能同級品零組件異常提報 表,提報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