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料管制收費標準  ( 104 年 11 月 25 日)
第8條
核子原料之檢查費,按許可文件所載鈾、釷重量累計,其收費標準如下:

一、未滿一千公斤者,每年新臺幣一萬元。

二、一千公斤以上未滿一萬公斤者,每增一千公斤(不足一千公斤者,以 一千公斤計)每年加收新臺幣一萬元。

三、一萬公斤以上者,每年新臺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