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  ( 97 年 02 月 22 日)
第15條
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應定期報送主管機關之各項紀錄,除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者外,應於每季結束後一個月內,報送主管機關,並至少保存五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