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 105 年 06 月 27 日)
第27條
設施經營者應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環境輻射監測規範,擬訂環境輻射監測 計畫。

前項環境輻射監測規範由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