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  總則 ( 100 年 06 月 28 日)
第5條
第三條第三款之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輻射防護及偵測,係指:

一、盛裝供運送放射性物質所用包裝、包件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二、載運放射性物質所用運送工具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