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 94 年 12 月 30 日)
第8條
雇主應依附表三之規定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之方法,確認輻射工作人員 所接受之劑量符合前條規定。

供管制輻射工作人員體內曝露參考用之推定空氣濃度,依附表四之一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