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 104 年 10 月 07 日)
第19條
依本法量處罰鍰時,應審酌一切情狀,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違法行為之動機、目的及預期之不當利益。

二、違法行為對交易秩序之危害程度。

三、違法行為危害交易秩序之持續期間。

四、因違法行為所得利益。

五、違法者之規模及經營情況。

六、以往違法類型、次數、間隔時間及所受處罰。

七、違法後悛悔實據及配合調查等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