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 103 年 10 月 24 日)
第11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訂定個人資料保護事項,應以電子文件方式傳送至本會備 查,內容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