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6 年 08 月 09 日)
第14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議事事項。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五、工友(含技工、駕駛)管理事項。

六、不屬其他各處、室事項。